查看原文
其他

好消息!南昌人才政策有这些调整~

南昌人社 2022-10-04


今年6月份

南昌市发布了《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简称南昌“人才10条” 政策!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查看更多内容)

近日 

中共南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对南昌人才政策的内容

进行了部分调整

赶紧来看下

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高政策兑现时效,更好地服务保障在昌创业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结合实际,近日,中共南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调整南昌人才政策的补充规定》,对《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南昌“人才10条”)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主要修改了“落户“和”签订劳动合同时限“条件,一起看看有哪些新变化吧~

一、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就业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本科及技师(二级),大专及高级工(三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未落户南昌的,首次在昌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按以上标准申领生活补贴。

点击下方图片即可查看文件原文大图
▼▼▼

二、支持来昌留昌创业就业人才安居乐业

在昌工作的重点产业企业人才、研发机构人才以及我市引进的人才,不受落户限制均可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对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昌就业且与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昌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购买产权型人才住房的,不能同时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满5年后,所购住房方可进行产权转让重点产业企业名录和研发机构名录由相关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有关人才范围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予以明确、作出解释。

点击下方图片即可查看文件原文大图▼▼▼

供稿单位 :局人才发展科

 1.打好年底收官之战,这次工作例会这样布置~

 2.专题辅导!市人社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3.收藏!电子社保卡最全攻略之申领渠道来啦~

 4.寒冬袭来,电子社保卡邀您邂逅图书馆~

 5.【重要调整】我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有变化~

 6.您来问我来答 | 如果请了婚假,还能享受年休假吗?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